12月13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警法合作”涉案车辆网上查(解)封委托办理工作签约仪式,进一步深化“警法合作”工作机制。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王峰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马云鹏,秦都、渭城、彬州法院以及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彬主持。

签约仪式上,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峰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马云鹏共同签订了涉案车辆查(解)封《保密协议》和《委托法院代办机动车查解封业务协议》。这次“警法合作”查(解)封业务前置办理,是人民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深化协作、创新方法,探索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具体实践。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马云鹏就做好“警法合作”工作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高院、省公安厅部署,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涉案车辆查(解)封工作效率,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着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二是规范业务流程,建立查控常态化机制。两部门密切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做好查封、解封业务所需的软硬件建设,严格遵守涉案车辆查(解)封相关法规,做到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三是凝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双方依据工作职责,在规范办案程序的基础上,积极通过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执行查控工作更加高效、精准、便捷,全面缩短查控周期,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峰光指出,“警法合作”查控协作机制的建立,既能有效降低司法成本,节约行政公共资源,提高涉案车辆查解封工作效率,又能优化程序,打破信息壁垒。人民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以这次签约为契机,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让数据多流转”,减轻一线法官、民警的工作压力,建立更智能、更高效、更便民的涉案车辆查解封工作模式,必将更好地服务群众,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