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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浙江兰溪交警在行动

时间:2022年05月19日来源:

本网讯(童德文)“您好,我是兰溪市文明交通劝导员,您有安全头盔在驾驶电动车时为什么不佩戴起来?”

5月17日下午,浙江省兰溪市交通劝导志愿者潘先生在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工作时发现一名电动车驾驶员驾驶电动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将其拦停并开展面对面教育。

面对劝导员的教育,该名驾驶员却不以为然,以“刚洗完头,头发湿”为由竟想搪塞过去,急匆匆的扭动电门想走。

“停下停下,我们是兰溪交警,因你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将对你进行处罚。”站在马路对面执勤的是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兰江中队民警,见到驾驶员不配合劝导员的情景,民警随即小跑上前对该名驾驶员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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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为什么要拖移我的汽车!我去买菜就停菜场门口5分钟!”5月18日上午,一名群众来到交警兰江中队值班大厅趾高气昂的质问工作人员。

“您好,您想咨询什么问题?”执勤交警耐心的询问该名群众的问题而后逐一进行解答,并通过值班窗口的交通安全宣传单、大厅内文明交通宣传展牌对该名自认为车辆“随意停了五分钟”无伤大雅的群众开展面对面教育。

“谢谢你们,我下次不会随意停了,警察叔叔我接受处罚。”面对交警的教育,该名驾驶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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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以后一定要按规定停放车辆”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想对大家说:“请大家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出行,“让”出安全,停出坦途。”

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兰江中队作为兰溪交警在兰溪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攻坚力量,中队紧紧围绕“让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平安早一分钟回家”的理念,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治堵铁军”党建品牌,提高重点路段巡逻频率,在多个重点路口安排警力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提高路口“见警率”,同时组织“交通劝导志愿者”开展系统培训,积极参与到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工作中,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有效提高路口“管事率”、“守法率”。通过优化群众安全出行环境、提升城市道路整体“颜值”、引导市区遵守交通法规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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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好比城市的一面镜子,把市民的文明素质照得清清楚楚。希望每个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携手共建和美文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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