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河南讯(王剑)3月上旬,河南省商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办理某面店涉嫌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且拒不改正的案件中了解到,该面店原经营者柴先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一只手臂经脉割断,造成残疾,无法再从事生产,后新接手的经营者吴先生又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大额赔偿金,刚刚接手经验不足,短期内两次意外事故,造成两位当事人经济负担较大,对执法也有对抗情绪。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当事人认识自身过错,且书面提出请求不予处罚,考虑到当事人特殊情况且是初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经局案审会研究可不予处罚。
因当事人房屋老化严重,卫生条件较差,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执法人员经对原址进行现场勘查后认为整改投入成本较大,建议重新选址经营。执法人员在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陪同其走访多个农贸市场,查看可出租且适合建店的门店,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最终决定选址在温泉湖市场。门店选好后,执法人员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重点对布局流程的合理性进行指导,提出合理的提升改造意见,仅用半个月,新店操作间和销售间已完成改造,即将投入生产经营。
6月10日下午,该面店当事人将一面题有“有温度的执法,有服务的管理”的锦旗送到商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工作人员贴心服务表示真诚感谢,甚至多次提出请执法人员吃饭的请求,均被拒绝。东城所副所长周强告诫经营者吴先生:“我们帮你的目的是规范你的经营行为,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又遭变故,生存不易,有温度的执法期待融市场之冰。”
该起案件的处理,既彰显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力度,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执法为民”的温暖。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在回应群众关切、书写实干担当上做好文章。
店铺整改前:


店铺整改后:

编辑:刘佳